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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严禁变相降低交强险费率
2007-05-22
    

    针对近来一些网站以“交强险保费优惠”、“车险最低五折”、“投保送现金”、“零佣金续保”等方式,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利益的违法行为,中国保监会今天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产险公司对通过车险网站开展中介业务的情况进行自查;各地保监局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交强险及商业车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保监会明确规定:对于没有合法资格或公开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利益的网站,保险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与其开展保险业务往来。

  保监会要求,各产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不得以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赠送其它保险产品、赠送现金、有奖销售折让保费等方式变相降低保险产品费率。保监会鼓励各产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与机动车直接相关的增值服务。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强调,交强险每份保单代理手续费不得高于保费收入的4%,商业车险每份保单的代理手续费(佣金)不得超过报备的手续费(佣金)标准。此外,各产险公司要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手续费(佣金)只能支付给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与个人代理人(营销员),实际支付金额必须全额在“手续费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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