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1月30日,昌平定损中心接到报案,车号为京GDD783的红旗轿车,于2005年1月30日凌晨2:10在昌平昌赤路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经交警队处理,没有人受伤。定损中心定损员前去查勘现场,估计损失在四万元以上,并立即向昌平理赔科通报了关于这起事故的相关情况,理赔科引起了高度重视。理赔科科长王保国与定损中心刘岩林一同去查看事故车,发现车上有血迹,但是客户在报案时候却说没有人受伤。理赔科对这起赔案产生了疑问,立刻将此案上报分公司重案组,同时王保国去昌平交通队核实出险证明为后补报案。我司马上通知当事司机和乘车人到昌平支公司,进行询问做调查笔录。重案组李琨与王保国分别对报案司机朱宗岭及乘车人杨国新进行询问,发现两人讲述的出险经过前后矛盾,初步断定该赔案为骗赔案件。进一步对当事司机进行说服教育,讲明诈保将受到法律制裁的严重后果,对当事司机的心理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经过几轮交锋,本来就心虚的当事司机开始动摇了,王保国抓住时机,以有利的证据向客户表示两名当事人所述事实不符,并规劝当事司机放弃索赔。在事实面前,当事司机朱宗岭终于承认此事故是一起骗赔案件,昌平支公司予以拒赔,减少经济损失42880元。
2005年2月16日,昌平定损中心又接到一起报案,被保险人是北京顺平达客运中心在我司承保的北旅京GH5934车,该车在昌平十三陵水库路与车号为京G98139的奥迪车发生追尾,经交警队处理,我司承保的车辆京GH5934负全部责任。定损中心刘岩林接到指令进行查勘,同时上报给昌平支公司主管理赔的高兴经理助理,此事故损失约两万元左右。高助理对京G98139车的资料进行核查中,发现该车于2005年2月14日在山西至邯郸的高速公路上与护栏相撞。分析该车在2月14日出险后进行修理,仅两天时间不可能修理完又回到昌平出险,所以对这起赔案产生了疑问,我司马上通知三者车的当事司机及车主到保险公司做询问笔录。由高助理与王保国科长分别对本车车主、三者当事司机及三者车主进行了询问。这三个人对当时的出险情况所述相互矛盾,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骗赔案件。王保国对本车车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了骗赔诈保的严重后果,同时出示有力的证据。本车车主及奥迪车主在强大的心理压力及有力证据面前,承认此案件确实是假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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